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加強協作合力推進全市電網建設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相關單位:
電網建設對支撐遼陽地區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十四五”以來,電網建設不斷加速,供電保障能力及新能源接入能力大幅提升,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電力保障,隨著電力需求不斷增加及新能源規模的快速發展,快速高質量的電網建設不僅僅是關系到電力供應穩定性,更直接關系到新能源發展和地區經濟發展的速度。為進一步加強電網建設對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助力遼陽振興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快構建能源發展新格局,統籌電源、電網發展,堅持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基本原則,以保障大電網安全穩定為主線,保障地區可靠供電,提高電網本質安全。同時結合地區開發力度、經濟形勢和用電需求情況,統籌電網轉型發展,優化電網審批流程,改善建設環境,凝聚全市電網建設合力,全面提升供電保障能力,大力支持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不斷拓展政企合作領域,積極提高優質服務水平,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電力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強化電網建設的規劃管理
電網企業要聚焦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圍繞新能源發展、需求預測、電源布局、大電網安全、智慧能源系統建設等電網發展重大問題和能源互聯網發展、數字化轉型、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等重大課題開展深入研究,結合實際編制電網發展規劃,細化任務分工、目標進度,并保質保量按期完成規劃任務。
針對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定期召開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會議,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將電網規劃建設相關內容納入本地區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與電網規劃有機銜接、同步實施。要科學編制好規劃,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切實保障已納入各級規劃的變電站建設用地和輸電線路走廊建設。及時將有關電網項目用地坐標納入規劃動態調整。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電網企業,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進一步簡化和加快電網項目核準和行政審批手續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堅決守住法律底線、程序最大程度簡化”原則,不斷完善探索為電網建設項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綠色通道”,綜合施策,對電網項目的要求和標準“一次性告知”,通過采取單個工程多個審批手續打捆辦理,采取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竣工驗收等方式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能。
精簡優化小微企業配套電網工程行政審批流程,實行告知承諾、審批改備案或取消審批等方式,加快行政審批速度。同步核準電氣化鐵路與配套供電工程、電源與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辦理行政審批要件。
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使用已經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能耗低、對環境和居民生產生活影響小的66千伏及以下項目、66千伏以上站內工程、地下電纜工程或不改變原線路路徑的改造工程無需核發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輸電線路走廊(包括桿、塔基),由市、縣(市)政府承諾項目納入本地區能源發展規劃、用地納入本地區國土空間規劃的,可不核發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網企業
壓覆礦產調查評估。由縣(市)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對電力工程申請的礦產壓覆查詢申請及時復函,附查詢結果表,并明確需要開展壓礦評估論證的礦產。電力工程建設單位根據復函要求,可委托壓覆礦產調查評估單位科學確定評估范圍后開展評估工作。對完成的壓礦評估報告,根據遼自然資辦發〔2023〕19號文件規定,經論證確認后可作不壓覆處理的,縣(市)財政出資勘察項目由縣(市)自然資源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出具處理意見,其他礦業權論證和確認意見可采取礦業權人或縣(市)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同意不作壓覆處理的意見或指導建議。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電網企業
環境影響評價。主管部門收到滿足要求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等資料后,在2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審查并出具意見,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復。如遇重大工程變更,在受理變更環評文件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變更備案或審批。對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和《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66千伏及以下項目,在已建變電站內不產生新污染源的項目,不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電網企業
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技術評審所需時間(包含編制單位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但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電網企業
用林許可。電網建設項目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林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跨縣級行政區域的,分別向林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使用林地申請,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用地現場查驗,2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國家、省級重點輸電線路項目可納入分段辦理林草地手續范圍,重點項目中屬于控制性單體工程、配套工程以及因工期緊張確需動工建設的部分,可按規定先行使用林草地,在開工6個月內補辦使用林地審核手續。市、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主動服務,協助用林單位及時組卷上報省林業和草原局。
責任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電網企業
防洪評價。主管部門在收到滿足要求的防洪評價報告后,在10個工作日內(不含技術審查時間)完成審批。防洪評價報告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在可研階段編制,在初步設計前上報主管部門。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電網企業
跨越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行政許可。主管部門收到滿足要求的安全評價報告后,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勘察,并完成行政許可。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電網企業
簡化配網工程項目規劃申請手續及流程。城區內10千伏配網工程對原有電纜通道范圍內的路面、綠化開挖申請無需重新辦理規劃審批,只需提供原有電纜通道規劃圖,住建部門在收到電纜通道規劃圖后,5個工作日內下發道路挖掘許可。確因歷史遺留問題無法提供原有電纜通道規劃圖的,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測繪資質的三方單位出具測繪圖,報送住建部門后,5個工作日內下發道路挖掘許可。市區內的老舊設備改造工程(設備更換),即單體設備破路開挖面積小于10平方米時,可以豁免破路、破綠許可辦理。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網企業
路面、綠化恢復方面,由建設單位委托第三方(具備專業道路、綠化恢復資質的單位),按國家道路、綠化恢復標準進行恢復。恢復施工前,施工單位與道路、綠化等管理單位簽訂質保協議,并按質保協議規定的恢復時限內完成全部道路、綠化等施工恢復任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單位對施工現場實施監管,并對路面恢復情況進行驗收。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網企業
為滿足用戶用電需求進行的10千伏及以下公共電網新建,在恢復施工前,施工單位與道路、綠化等管理單位簽訂質保協議,并在質保協議規定的恢復時限內完成全部道路、綠化等施工恢復任務;住建部門相關單位對施工現場實施監管,并對路面恢復情況進行驗收,從而確保用戶項目盡快用電投產。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網企業
新建、擴建500千伏電力變壓器工程為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向市住建部門申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市住建部門加快出具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意見,無需進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的聯合驗收。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網企業
(三)積極做好電網建設征地動遷工作
各級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大電網建設協調力度,將電網建設項目納入重點工程調度和管理,落實建設條件,及時完成征地、動遷安置補償和配套工程建設等工作。在土地規劃、用地預審和用地計劃中要按基礎設施建設政策給予支持、及時審批,保障電網建設項目用地需要。
新建電力設施建設項目取得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后,市、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根據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和電力設施保護范圍的要求,依法劃定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并予以公告。公告前,在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內,依法擁有的建筑物、構筑物、植物,因電力設施建設需要拆除、遷移、修剪、砍伐的,電力設施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償,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公告后,在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對違反該規定需要依法拆除或者砍伐的,不予補償。依法取得的電力設施用地和依法劃定的架空輸電線路走廊、電力電纜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因建設確需對已規劃的電力設施用地、架空輸電線路走廊和電力電纜通道的位置進行調整的,應當征得電力管理部門同意,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針對土地權屬無爭議的歷史遺留“無證”變電站,按照遼自然資發〔2021〕100號和遼自然資辦發〔2023〕66號文件要求核發變電站土地權屬手續。對城區內電力線路走廊涉及房屋動遷、綠化占用、掘路等補償,參照當地市政定額和建設有關標準執行。
電網建設涉及征收集體土地或使用國有農用地、未利用地的輸變電工程,嚴格按照《遼陽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補償,地上附著物(房屋、林木、大棚等)按照省、市政府最新相關文件標準補償。受委托的縣(市)區政府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電網企業簽訂《電網建設補償工作委托協議書》,并共同核實確認變電站和輸配電線路永久性占地、臨時性占地、樹木砍伐、房屋拆遷、青苗補償等實物量,根據有關規定確定補償標準和補償數額。電網建設項目工程補償費用專款專用,各級政府收到補償款后15日內足額發放到被補償單位及個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對因資金未按時到位導致電網工程嚴重受阻的,依法予以嚴肅處理。補償費用實行地方政府包干責任制,電網建設征地補償后,政府不再給電網企業提供補償明細,專項審計部門也相應審計相關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3年調整一次。電網企業根據項目建設需求,足額安排項目投資,及時將征地動遷費用劃撥至受委托的地方政府。
電力線路塔基用地由市、縣(市)區或鄉鎮政府進行規劃路徑核實確認,塔基及周邊臨時用地只作一次性經濟補償。對新建變電站工程,符合劃撥要求的,可以按劃撥方式供應,輸變電工程無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單獨選址電網建設工程項目,電網項目取得核準之后15個工作日內,由縣(市)區政府主導啟動土地征收流程,政企密切協作,在2個月之內完成征占地補償協議簽訂、征地公示、保護區會簽等相關工作,電網企業完成初步設計批復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征地組卷并上報省自然資源廳。
批次用地電網建設工程項目,電網項目取得核準之后3個月內由縣(市)區政府負責取得省自然資源廳用地批復。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和草原局、電網企業
(四)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力度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充分依靠、發動電網企業和社會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將加強電網保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范圍,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和竊電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燒荒、祭祀等可能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管控,集中整治電力線路通道樹木、漂浮物等影響電網建設和安全的隱患,防范惡劣天氣樹木倒伏,造成輸配電線路受累停運或引發森林火災事故,確保變電站、重要輸電通道等要害部位安全運行,保障電力生產與建設順利進行。各級政府和電網企業要加強對電力設施保護法規的宣傳,為電網建設和安全運行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電網工程施工可能影響地下市政管網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與設施權屬單位共同制定市政設施保護方案,明確措施方法,避免野蠻施工造成水、熱、氣等管網事故發生。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網企業
(五)提升電網防災抗災能力
各級政府和企業要構建政企聯動機制,將電力保供、電網故障搶修納入政府防災應急體系,確保優先恢復民生用電。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協同電網企業加強線路通道清障、搶修車輛通道、配電站優先排水、應急通訊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針對防災治理項目給予征占地、林木砍伐賠償等方面便利。電網企業應按照重要電力用戶等級督促用戶完善供電電源、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及運行管理要求。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重要電力用戶供用電安全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辦、電網企業
(六)強化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政企合作,高度重視新聞宣傳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使命任務,唱響主旋律,為電網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要強化正面宣傳引導,加強新聞選題策劃,把電網企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舉措和成效亮點展示好、宣傳好,營造健康向上輿論氛圍。要完善網上輿論引導工作機制,打破專業壁壘,加強網上網下聯動工作,把應對輿情與解決事情相結合,做到網上輿論引導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確保電網建設工作順利推進。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融媒體中心、電網企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電網建設工作組織領導
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根據電網建設需要,加強相關部門、單位工作協調,研究解決電網規劃建設中的重大事項。電網企業每月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全市電網建設工作情況,每季度抄送市政府辦公室。
(二)加強電網建設工作協調推進
市發展改革委每季度組織召開電網建設協調例會,明確電網建設項目各項手續辦理責任縣(市)區政府、部門及辦理時間節點,協調解決電網建設遇到難點問題。根據需要適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解決電網規劃和建設工作特殊事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電網建設的通知》(遼市政辦發〔2021〕17號)同時廢止。
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