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湖北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湖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為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深化能源領域價格改革的決策部署。今年初,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在全國范圍內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制定出臺本地實施方案,推動改革落地。截至2025年6月底,湖北風、光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5321萬千瓦,占總裝機比重已超過40%,隨著組件成本大幅下降,風電、光伏平均度電成本已全面低于火電,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省內電力現貨市場上半年已轉正式運行,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相應市場規則正逐步完善,為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奠定了堅實基礎,我省改革條件已較為成熟。
二、目標任務
認真落實國家改革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按照價格市場形成、責任公平承擔、區分存量增量、政策統籌協調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堅持責任公平承擔,完善適應新能源發展的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推動新能源公平參與市場交易。堅持分類施策,區分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保持存量項目政策銜接,穩定增量項目收益預期。堅持統籌協調,推動行業管理、價格機制、綠色能源消費等政策協同發力,完善電力市場體系,更好支撐新能源發展規劃目標實現。
三、主要內容
(一)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省內所有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形成。其中,新能源全部電量必須參與現貨實時市場,原則上通過向市場申報發電量和發電價(報量報價)方式參與市場交易,確實不具備報量報價技術能力的小型項目,可通過接受市場價格的方式參與交易。同時,新能源項目可按照相關規定,在一定電量比例范圍內參與中長期市場交易,通過簽訂中長期合約,規避現貨市場短期價格波動風險,穩定項目整體收益。
(二)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對納入機制的電量(機制電量),按照設定的結算價格(機制電價)實行“多退少補”結算。即:當現貨市場交易平均價格低于機制電價時,按照機制電價與現貨市場交易平均價格的價差,以機制電量為基數對新能源項目給予補充結算;當現貨市場交易平均價格高于機制電價時,扣除現貨市場交易平均價格與機制電價價差所對應機制電量規模的差價電費,“多退少補”產生的價差電費作為系統運行費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按照國家規定,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區分存量和增量項目分類施策,2025年6月1日前投產的為存量項目,之后投產的為增量項目,具體依據電力業務許可證中的投產時間認定。
(三)做好存量項目機制執行。所有存量項目全部納入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執行范圍。存量項目機制電價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按照燃煤發電基準價設計,兌現歷史政策給予的項目收益承諾,我省為0.4161元/千瓦時。根據存量項目不同類別,結合市場建設發展實際情況,分類確定存量項目機制電量規模。存量項目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執行起始月份為2025年10月,執行期限不超過“投產滿20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風電36000小時、光伏22000小時)”中最短的時限。
(四)強化增量項目競價管理。增量項目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是否納入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執行范圍。增量項目機制電價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在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競價形成。增量項目總體機制電量規模與存量項目總體機制電量規模保持銜接,逐年適當調整,單個項目的機制電量規模通過報價競爭方式形成。增量項目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執行起始時間原則上為入選時間,入選時未投產的項目,以項目申報的投產時間為執行起始時間,執行期限定為12年。增量項目競價原則上每年底前組織一次。參與競價主體為截至下一年底前全容量投產的、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相關項目,鼓勵分布式項目以聚合方式參與競價。
(五)完善配套政策體系。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實施后,中長期交易和現貨交易繼續按照相應市場規則執行。納入機制的電量不再開展其他形式的差價結算。在充分考慮機制電量比例、電力市場供需等因素情況下,科學組織開展新能源中長期交易。結合輔助服務市場需求,合理設置有償輔助服務品種,明確市場規則。規范輔助服務費用傳導分擔方式。優化代理購電電量采購機制。適時調整煤電容量電價標準,研究完善發電側容量補償機制。參與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差價結算的電量,不重復獲得綠證收益。
(六)落實保障措施。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密切跟蹤有關情況,持續優化政策,不斷增強市場價格信號對新能源發展的引導作用。完善現貨市場、中長期交易規則及綠色電力交易政策,做好與國家政策要求的銜接。加快完善相關平臺,進一步規范電力市場信息披露,組織做好合同簽訂、競價實施、電費結算等工作。
四、解決的問題
新能源發電具有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特別是光伏發電集中在午間,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后,午間電力供應大幅增加,價格明顯降低,晚高峰電價較高時段光伏又幾乎沒有出力,導致實際收入可能大幅波動。推動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建立并落實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有助于新能源經營主體獲得合理的收益預期,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助力“雙碳”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