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管理,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管理 更好服務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能發資質﹝2025﹞4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從三個方面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要推進能源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對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破除市場準入壁壘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電力業務資質許可作為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一項標志性管理制度,多年來在維護市場準入秩序、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促進生產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國各類持證企業已近6.5萬家,各項許可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實。隨著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和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管理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需要進一步改革完善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管理,不斷優化市場準入環境,為服務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推動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二、重點舉措
《實施意見》立足我國電力行業發展實際,以“改革、創新、深化、提升”為主線,重點提出三方面舉措。
一是完善制度規范,優化電力市場準入環境。放寬新型經營主體許可豁免范圍,支持電力領域新模式、新業態創新發展;科學調整準入條件標準,合理壓減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等級,激發民營經濟等各類所有制主體經營活力;完善持證企業權利義務規范,健全資質許可管理制度體系。
二是依法強化監管,增強資質許可管理功效。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對發電、輸電、供電以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的重點監管。同時,對推動電網工程市場公平開放、保障增量配電企業許可權益、深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等改革事項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
三是提升服務水平,踐行“高效辦成一件事”。進一步優化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拓展相關行政信息歸集渠道,擴大許可數據共享范圍,全面深化電子證照應用。在“一網通辦”基礎上,積極為大型風光基地等重大項目提供許可辦理“快優通道”,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三、組織實施
深化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管理,需要有關部門及相關企業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省級電力主管部門、有關電力企業等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要求建立健全聯系協調機制,共同維護電力市場準入秩序;進一步加強資質許可管理工作監督,健全完善監督評價指標體系和許可審查工作依法合規情況抽查機制;要求在受理、審查、決定等各環節,做到標準統一、程序規范、全程留痕,切實防范化解風險,不斷提升許可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