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青海省發揮綠電優勢推動產業外向型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數據局,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青海省分行,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發展改革委、商務局、能源局,西寧曹家堡機場海關、西海海關、格爾木海關,中國鐵路青藏集團有限公司、西部機場集團青海機場有限公司、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青海省發揮綠電優勢推動產業外向型發展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附件:青海省發揮綠電優勢推動產業外向型發展實施方案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海省商務廳
西寧海關
青海省能源局
2025年9月1日
附件
青海省發揮綠電優勢推動產業外向型發展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我省清潔能源資源優勢,推動實現綠電價值轉化,培育綠色貿易新增長點,助力經濟綠色外向型發展,發揮外貿對穩增長的支撐作用,結合省情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屆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會工作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把握發展新機遇,依托我省清潔能源優勢,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促進產業外向型發展,助力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到2030年,全省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基本實現,重點企業綠電交易比例顯著提高,綠電消費認證和碳足跡認證基本實現全覆蓋,出口產品競爭力明顯提升,形成綠電賦能產業外向發展新高地,外貿對經濟穩增長的支撐作用逐步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綠電供應模式。統籌發展風電、光伏、水電,進一步優化發電運行機制,實現?風光水互補,保障綠電穩定供應。加強清潔能源基地、調節性資源和輸電通道在規模能力、空間布局、建設節奏等方面的銜接協同,提升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和綜合調節能力。支持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探索開展綠電直連。(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儲能調峰能力。持續優化儲能發展政策與市場環境,推動哇讓、南山口、同德等抽蓄和光熱項目加快建設,加快省內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完善現貨限價規則,適當拉大現貨限價上下限,推動新型儲能參與現貨市場,通過“低充高放”的方式為新型儲能留足收益空間,引導新型儲能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形成短中長周期互補的儲能調節體系,充分發揮儲能削峰填谷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綠電消費認證水平。深化研究綠電認證機制和相關技術標準,鼓勵相關主體為企業提供綠電溯源與綠電認證服務。對接國際第三方碳足跡認證機構,在青拓展綠色低碳貿易認證服務,引導外貿企業適應歐美低碳規則,提升碳足跡認證能力,對取得國際碳足跡認證的企業按規定予以支持。(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數據局,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綠電市場機制。擴大綠電交易規模,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參與綠色電力交易。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開展中長期分時段電力交易,引導用戶結合綠電供應特點削峰填谷,促進綠電高效利用。加快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支持發用雙方自主參與綠證交易。鼓勵金融機構優化企業征信評估方法,研究基于綠電交易的差別化信貸支持政策,加大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支持力度。(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青海省分行,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碳排放核算。認真落實國家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建設要求,推動省市兩級建立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按照國家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對出口需求大、碳排放數據基礎好、產業鏈溯源性強的重點企業開展碳足跡管理。鼓勵企業開展供應鏈碳足跡評價,推動提升產品低碳競爭力。(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產業出口轉型。結合省內產業和綠電供應特點,支持電解鋁、鋼鐵、晶硅、鋰電池、碳纖維等重點行業延長產業鏈,做大做強新能源、鹽湖化工、有色金屬、新材料等產業,擴大產品出口規模。大力發展綠硅、綠鋁產業,探索發展綠氫、綠醇、綠氨等產業,精準落實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發揮綠色稅制調節作用,推動“綠電+行業”高質量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西寧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招引綠色載能產業。用好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從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轉移的政策機遇,依托綠電資源稟賦優勢,積極引進合金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碳基新材料、硅基新材料、前沿新材料等相關企業,推動工業綠色轉型升級。(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打造零碳產業園區。以智能電網架構為基礎,通過綠電聚合供應、綠電直連等模式,強化園區與周邊光伏、風電等電力資源匹配對接,支持園區內企業綜合利用可調負荷資源和儲能資源,提升綠電穩定供應能力。支持重點出口產業和綠色載能產業協同發展,推動有條件的園區建成能源零碳化、產業低碳化、基礎設施綠色化、管理智慧化、技術先進化、認證國際化的外向型發展的零碳園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發展改革、商務、能源部門,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培育外貿服務機構。支持企業在重點國別建設海外倉和國際營銷網點,助力企業拓展海外市場。培育特色型、區域型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帶動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打造融合基礎服務及增值服務的外貿供應鏈服務平臺,對進出口各環節實行標準化管理。(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升外貿服務水平。組織重點外貿企業利用境內外展會平臺進行貿易洽談,鼓勵各類開放平臺與境外的中外合資合作區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持續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加強與金融、保險、交通等行業機構的合作對接,為出口企業在運輸、通關、報檢、退稅、外匯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務。(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西寧海關、人民銀行青海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外貿通道暢通。支持西寧雙寨鐵路海關監管場所建設,按需開行國際貨運班列,提升國際班列通行能力。以格爾木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為契機,打造“一帶一路”上聯通內外、對外開放的橋頭堡。擴大空中開放通道,鞏固西寧航空口岸地位,開辟新的國際航線,加密西寧至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等區域樞紐城市航線。(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西寧海關,中國鐵路青藏集團有限公司、西部機場集團青海機場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政策宣傳引導。不斷拓寬政策宣傳渠道,面向企業舉辦專題培訓、印發政策解讀手冊等,持續跟進國內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建設要求,加強對碳排放核算、碳足跡認證等規則標準的學習和宣傳,對外貿企業開展碳關稅培訓,提高企業對政策的知曉率、參與率,推動形成主動消費綠色電力的良好氛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建立“發揮綠電優勢推動產業外向型發展”工作機制,組建省級工作專班,強化協調聯動,凝聚工作合力,一體推進重點工作任務,加大對重要事項的協商會商,合力攻堅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堵點難點,推動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二)加大要素投入。強化人才支撐,引進培育一批熟悉綠色低碳發展稅制、碳足跡認證以及零碳產業方面的復合型人才。加大資金支持,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工業轉型升級等資金,支持綠色外向型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保障土地要素供給,優化產業發展空間,產業外向型省級重點項目用地指標實行省級統籌。
(三)加強評估督導。按年度對發揮綠電優勢推動產業外向型發展各項工作任務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各項任務目標落實到位,并積極宣傳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同時,結合國家政策導向和相關產業發展情況,對相關指標和任務舉措適時進行調整。